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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9年度教师专项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的几点说明 发布:xuminyan 2010年02月26日 点击:4 回复:0
关于2009年度教师专项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的几点说明 一、课题申报时间: 10月底—11月上旬 各校教科室受理申报、组织初评 11月中旬 各片复评 12月10日 各片汇总上交市教科室 12月下旬 市审核批准立项后发立项通知书 二、课题实行总量控制,无锡市立项率为40%左右,江阴市视申报质量而定。 三、申报必备条件:未参加过专项课题研究或无未结题课题的三年以上教师均可。凡2006年之前(含2006年)申报立项无特殊原因至今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新的课题。在以往结题过程中出现抄袭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。一名主持人不能同时申报同级别的两项以上课题。 四、申报课题须填课题申报评审书。 五、各片在组织评审时可参考江阴市2009年度教师专项课题评审标准(讨论稿)进行,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审。不合格的交还学校安排,良好级可酌情修改,经中心组成员认可后方可上报。 六、复评人员、时间和地点由各片自行组织。凡送交市级评审的课题均需在申报评审书上签署片中心组成员意见。 七、各校交送参加市级评审课题书面材料的同时,通过公文流转上交本校申报情况汇总表。 2009年度 学校教师江阴市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
八、无锡市教师专项课题评审工作同时启动,具体要求不变。 附件:1、江阴市2009年度教师专项课题评审标准(讨论稿) 2、无锡市教师教研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 2、江阴市教师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 江阴市教科室 2009年9月17日 |



